宿城一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4
宿城一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学校各层次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管理人员成立排查小组,确保排查效果。
二、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实行一周一排查制度,每周星期一组织全方位排查,排查结果提交学校领导例会,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将排查和整改情况由校长签字后上报教育局。
1、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每次排查每组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2、各处室、各学科组、各办公室、各班,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6、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7、总务处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学校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10、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11、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四、各部门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1、安全隐患报告: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全处或责任科室,安全处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菁菁校园
It's a nice campus
创建时间:2023-01-03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