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推门听课制度
推门听课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推门听课制度。
一、 听课的组织安排
1、坚持“覆盖面广,人人听到”的原则,即所有的班级都涉及,所有教师的课都听到。
2、由教学例会确定听课对象和参与听课人员,课前不通知授课者本人。
3、由教科处随机确定节次。
4、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干部、学科教研室主任均可推门听课。
二、听课办法
坚持做好听、查、问、评、访。
1、听,即听课要认真;
2、查,即查教案,检查案课是否一致;
3、问,即了解学生,掌握情况;
4、评,即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教师沟通;
5、访,即回访式听课。
三、纪律要求
1、所有教师必须积极配合推门听课活动,对故意安排自习或用其它方式抵制推诿的按一类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2、对检查中教案和课程不一致的,按无教案上课处理。
3、听课组成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确保完成推门听课任务。
创建时间:2023-01-03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