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一中报废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宿城一中报废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我校部分设备因超过使用年限或经鉴定已无法正常使用,经报宿州市教体局、财政局批准,并经宿州市同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宿同信评报字【2024】第34号)评估,进行报废处置。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该项目需要的相关资料和履约能力。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投标时要携带身份证原件)。
6、投标文件一律密封,密封口应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七、中标原则:一轮报价,遵循最高价中标原则(低于评估价13200元为废标),现场宣布。
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两仟元整,未中标者开标结束后原额退还(不计利息),中标者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截止日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学校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人根据自己需要,可以实地勘察情况进行合理报价。中标人应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将有关报废设备及时外运,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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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