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一中学生校内公共场所行为要求

宿城一中学生校内公共场所行为要求

(一)教学区、教学楼行为要求

1、教学区、教学楼是开展教学活动的场所,进入教学区、教学楼应保持肃静,不得高声喧哗。

2、上下楼梯自觉靠右行走,不在楼道上成群结队拥堵,不跑跳,不追逐打闹。

3、教学楼、教室内应保持清洁,不随地吐痰,垃圾纸屑扔进废物箱。

4、进入教学区,球类应持在手中,不在教学区内、教室楼内、教室内和走廊里玩球。

5、禁止从窗户攀越进教室。

6、班级安全员或最后一位离开教室的学生,应自觉关闭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多媒体设备等。

7、教学区内一律禁止学生携带、使用手机。

8、校园中禁止吃口香糖。

(二)运动场、体育馆行为要求

1、尊重并配合体育老师和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同学之间友爱相处,同在场馆内活动,注意文明,谦让。

3、借用器材须凭有效证件,并及时归还。

4、爱护公物,损坏场馆设施照价赔偿。

5、除饮用水外,食品、碳酸饮料不得带入运动场、体育场馆。

6、自觉维护运动场、体育馆卫生,自觉带走废弃物。

7、按要求做好热身活动,注意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图书馆行为要求

1、进入实行开架借书的阅览室,不得携带手机、饮料、食品、自用书刊、书包等物品。

2、自觉保持图书馆内安静,注意行为文明,仪表端庄,衣着整洁。

3、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安静和整洁,不乱扔纸屑杂物,不随便搬动、挪用馆内设备和桌椅。

4、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补证等手续。

5、爱护图书,不弄脏,不撕破,不卷折,不涂画,如有污损或遗失,请按规定赔偿。

7、毕业、退 (休)学或借阅证到期时,应主动归还全部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8、使用电子阅览室时,注意爱护电脑硬件,不得登陆不适合中学生访问的网站,不得玩游戏,不得有意破坏系统程序。

(四)实验室等专用教室行为规范

1、实验课前认真预习当天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

2、进入专用教室,按指定座位就座,做好准备工作。不随意走动,注意保持教室安静。不在专用教室和走廊上奔跑,不大声喧哗。

3、多动眼观察,多动脑思考,遵照老师指导进行操作;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实验仪器,以免妨碍正常的教学或发生危险。

4、在进行动手操作前认真阅读仪器说明书,清点专用器材,如有缺、损、错,及时向老师反映。操作时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实验仪器和仪表,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实验操作。

5、操作时应爱护仪器和设备,节约水电和易耗品。仪器若有损坏,要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并填写仪器损坏单,教师视情况,决定准予报损或加倍、照价或减免赔偿。

6、注意安全,废液、废纸、火柴梗以及玻璃碎片等不得随便抛弃或倒入水槽,应倒入废液缸以及垃圾桶。

7、实验完毕,应接规定将专用器材放置整齐,清点齐全,并清洁杂物,将椅子放入桌内,保持教室整洁。

8、经教师同意,才能离开实验室。严禁私自夹带实验室物品出教室。离开专用教室要关闭灯、风扇或空调等,随手关好门窗。

(五)电子阅览室、计算机专用教室行为规范

1、安静入内,有序就座,保持整洁,不高声喧哗。

2、按照老师的教学要求,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事宜。

3、爱护电子设备,不故意损坏硬件和软件。

4、维护自已在网络虚拟世界的道德形象,对自已的言论负责,不发表有损于同学、教师、学校及他人的言论。

5、食品、饮料不得带入教室内,废纸杂物及时清理带走。

(六)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等场所行为规范

1、安静入内,有序就座,不高声喧哗。

2、自觉维护室内整洁,食品、饮料不得带入;废纸杂物及时清理带走。

3、爱护设施设备,离开时自觉将座位、器具整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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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2-2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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